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。
第叁条网站信息更新的内容要求
(一)准确性:确保更新信息内容真实、准确,与事实相符,避免出现错误或误导性信息。对于涉及数据、政策法规等内容,要严格审核,保证其准确性和时效性。
(二)及时性:及时发布最新工作动态、通知、公告、教学科研成果、学术活动等信息,让师生和社会公众能够及时了解学院的最新情况。对于重大事件或紧急通知,应在第一时间更新。
(叁)完整性:信息内容应完整,包括事件的背景、过程、结果等必要要素,以及相关的图片、文件等附件,以便用户全面了解相关信息。
(四)规范性:文字表述应规范、清晰、简洁,符合语法和标点使用规则,避免使用模糊、含混或生僻的语言。
(五)图片:应清晰、美观、有代表性,符合网站整体风格,图片大小和分辨率应适当,以确保网页加载速度。
(六)视频、音频等多媒体文件:应确保播放流畅,内容与文字信息相匹配。
(七)特色性:充分展示工作特色和亮点。
第四条网站信息更新的频率要求
(一)首页新闻和通知公告:原则上每周至少更新1条以上新信息,确保首页信息的时效性和吸引力。如有重大活动或紧急通知,应随时更新。
(二)教学科研动态:根据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更新,如项目立项、成果获奖、学术交流活动等,每月至少更新1条以上信息。
(叁)各部门、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概况、专业设置、师资队伍等静态信息: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更新,如有人员变动、专业调整等情况,应在变动发生后的一周内完成信息更新。
(四)其他栏目: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,及时更新内容,保持信息的新鲜度和时效性。如学生活动栏目可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更新,一般每月至少更新1次以上。
第五条信息审核
(一)网站信息发布实行&濒诲辩耻辞;叁审叁校&谤诲辩耻辞;制度,即信息员初审、部门负责人复审、分管领导终审,同时进行叁次校对,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。
(二)对于重要信息、敏感信息或涉及学院整体形象的信息,须经学院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。
(叁)审核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,严格把关,对审核通过的信息承担相应责任。
第六条信息更新流程
(一)信息收集:各部门、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的信息员负责收集、整理本部门需要发布或更新的信息,包括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资料。
(二)信息编辑:信息员按照网站信息更新的内容要求和格式规范,对收集的信息进行编辑加工,确保信息的质量和可读性。
(叁)信息审核:将编辑好的信息按照&濒诲辩耻辞;叁审叁校&谤诲辩耻辞;制度提交审核,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发布更新。
(四)信息发布:审核通过的信息,由信息员在规定时间内将其发布到相应的栏目中。发布时要注意信息的分类准确、排版美观,并检查链接是否有效。
第七条技术维护与安全保障
(一)学院网络管理部门(网络信息中心):负责网站的技术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,定期对网站进行巡查,及时处理网站运行中出现的技术问题,确保网站稳定运行;做好网站数据的备份工作,防止数据丢失,备份数据应妥善保存,并定期进行恢复测试,以确保备份数据的可用性;加强网站的安全防护,采取有效措施如防火墙、入侵检测、防病毒等,防止网站遭受黑客攻击、病毒感染等安全威胁。
(二)网站管理员:应定期更新网站系统软件和插件,及时修复安全漏洞,提高网站的安全性和性能。
第八条监督与考核
(一)监督检查:学院党委宣传部协同网络信息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各部门、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网站的信息更新情况、内容质量、审核流程等进行监督检查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。
(二)网站信息更新考核:将网站更新工作纳入学院各部门、二级学院(部、中心)的年度考核体系,作为考核部门和相关人员工作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。对于网站信息更新工作表现优秀的部门和个人,给予适当表扬和奖励;对于信息更新不及时、内容质量差、违反信息发布规定等的部门和个人,视其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理或处分,并责令限期整改。
第九条附则
(一)本办法由学院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(二)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